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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毕竟在日本呆这么久了!”白豺支支吾吾地说。
“川断润一郎,不得隐瞒!”莫小筝正色道。
“不敢不敢,尊贵的女主,我,我在这里服过役,但是,被踢了出去……”白豺语焉不详地说。
“算了算了,我们对你的陈年烂谷子的事,也没有兴趣。”莫小筝不耐烦地说。
不过后来,我和白豺又有了更深的了解,才知道他的故事还真是一个超级厉害的黑帮电影的剧本。
原来我们闯入的是飞行基地外围的一圈缓冲带,我们还有点不大相信,但是第二道铁网上的多个探照灯已经打了过来,更恐怖的事情是,从基地内部突然传出了一声响尾蛇般的锐利长啸,“轰!”
一个高射炮打上了天空,把那个热气球给打了下来,我们眼睁睁地看着热气球在眼前爆炸了,就落在美军基地的空地上!
也就在这个时候,有一排的美军吉普车开着远光灯,从远方疾驰而来,朝坠落的地方开去。
“快走!”白豺说,“现在撤退还来得及!”
“不!快!”我对莫小筝喊,“快去抢狗!”
“他不是狗!”林宛如还在坚持。
“白豺听令!”莫小筝喊。
“属下在!”白豺喊。
“调虎离山!”莫小筝喊。
“什么意思?”
“你去引开美军!”莫小筝说。
我本想白豺可能会拒绝,谁知道日本人有严格的阶层等级地位,当白豺认准了莫小筝是他的女主,他毫不犹豫地一扭方向盘,朝美军直接冲了过去。
那一大块空地是泥土,并不是水泥地,他的红色丰田supra十分显眼,四驱轰鸣,一下子把泥土层给掀了起来,刚好一阵狂风吹来,顿时风沙滚滚。
而怪盗鸡德坠落的方向在我们左手边三十度左右的位置,美军本来正要搜寻,却看到白豺不要命地冲了过去,还挑衅地按着车喇叭,伸出手指,做出下流的动作。美军的巡逻车队顿时扭转车头,去追逐白豺。
白豺又向右边开去,吸引了美军的车子。
“可以了!”我对隐藏在荒草中,一直按兵不动的莫小筝说。
“看我的!”莫小筝一脚将油门踩到底,朝左路开了过去。
车子在荒原上风驰电掣,越过一个大坑,几乎飞了起来。这时候美军的车队也发现了我们的黄色gtr,有几辆车跟了过来,但是已经晚了一拍。
莫小筝转眼间已经开到了坠落的热气球边,只见怪盗鸡德狼狈不堪地躺在草地上,手中还牢牢地抓着那个袋子,地上还有一滩鲜血,原来怪盗鸡德从空中坠落,摔断了腿。
“啧啧,这么高掉下来,没摔死你。”我心里很是吃惊,估计怪盗鸡德是在半空中像鸡一样张开了风衣,才起到了缓冲作用。
莫小筝的车并没有停,我伸出手来,一把从胳肢窝抄起了怪盗鸡德,就好像古代的大将横刀骑马,掠走了一个败将。
怪盗鸡德此刻毫无办法,只能任凭我将他带走,他手上的袋子也碰撞到了车门,一起掉到了车上。
跑车本来就是两人空间,怪盗鸡德蜷缩在我和莫小筝中间,那边厢,白豺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竟然神奇地摆脱了美军车队的跟踪,逃了回来!
“快逃!快逃!”白豺不要命地喊。
“站住!不然开枪了!”美军在后面用喇叭喊。
莫小筝一个漂移,掉头方向,朝禁区外开去,谁知道速度太快,地面颠簸,一个晃荡,那个袋子不知道怎么,竟然甩了出去!
那成吉思汗本来被怪盗鸡德下了迷药,昏昏沉沉,但是经过这一番奔波,又是飞热气球,又是空中坠落,又是颠簸不平,已经醒了过来。
袋子甩到地上,被石块的棱角割破了,成吉思汗钻出了袋子,一时分不清方向,竟然朝美军的方向追了出去!
而这时候,从美军的吉普车上也跳出了十几条的军用狼犬,凶神恶煞的,潮水一样地追了过来。
“小龙!回来!”林宛如在白豺的车上喊。
但成吉思汗朝美军义无反顾地冲了过去。
“开回去!开回去!”林宛如喊。
“不行!那是送死!”白豺拒绝了林宛如的请求,林宛如激动地咬了他的胳膊,但是白豺就算是被咬掉了一块肉,也没有回头。
后视镜里,我看到成吉思汗义无反顾地扑向了那十几头军犬,瞬间被军犬们叠罗汉一样地压在了下面,灰尘漫天。
“轰!”成吉思汗将身体蜷成一团,猛地舒展,弹开了十几条军犬,摔了个狗吃屎,在场的美军大吃一惊,但是十几条军犬很快再次卷土重来。
“哒哒哒哒哒哒哒!”有美军战士朝我们开了一梭子的枪,其中一颗打爆了我们的车灯,也把我们冒险回去救狗的念头给打消了。
我们像落水狗一样狼狈逃离,终于险险地逃出了美军禁区,风尘仆仆而去。
我们惊魂未定的开着车,一直开到了海边,才找了个僻静的岸边,停了下来。
“呜呜呜……”林宛如伤心地喊,“为什么不救小龙?为什么不救?”
“你想死,我还不想死呢!”白豺说,“还好那里是外围,要是再进去点,我们的车估计都会被炸到天上去!”
“你错了,小龙是为了救我们。”我说,“它是故意去吸引那群军犬的注意,为我们争取时间。”
“哎……”莫小筝叹了口气。
“这狗真是条怪狗。”怪盗鸡德叹了口气说,“从我在美国雷诺偷了它,我就知道它不是一条平凡的狗。”
“少啰嗦!都是你害的!”林宛如给了怪盗鸡德一拳,正好打在膝盖上。
“哎哟哟。”怪盗鸡德很惨地叫着,“我的腿,我的腿……”
“你的腿估计废了。”我查看了一下,故意说,“脚筋都断了,这辈子不能再翻墙了。”
“快,快送我去医院!”怪盗鸡德喊。
“还去医院?直接把你丢到海里去喂鱼!”莫小筝吓唬着说。
“不不,现在很多上流人士喜欢吃人腿肉,美其名曰:重耳肉。”白豺说。
“什么重耳肉?”林宛如问。
“这个我也不知道,汉字是这么写的。”白豺在沙滩上写了两个端正的汉字——重耳。
插一句,他的字写的相当好,显然是练过书法的,十分潇洒,颜筋柳骨。
这让我对白豺的身世不由增添了一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