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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安定人心!霸王道杂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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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炎炎。
    鲍乐安一家简单安置了两日,便在衙役的吆喝下,前往县衙领取工具,接着男人分作一组,女人孩子分作一组,浩浩荡荡,黑压压一片的人头汇聚,约莫有几千人,朝着开垦田地挖掘沟渠的方向赶去。
    在经过一个路口时,鲍乐安又看到了几个工匠打扮的人,为首的老者年纪约莫五十来岁,他吩咐了几句后,立刻便有衙役高声吆喝道:「会手艺的站到路边来。」
    「可有铁匠矿工出身的?速速跟这位大人走,每日有五十文的工钱。」
    鲍乐安听得一阵心动,可惜他没有什麽手艺,揽不了这样的活。
    他们如今干活都是没有任何工钱的,想都别想,有口饭吃就不错了。
    最终几千个人里面只挑走了十几人。
    鲍乐安因为身体不错,被安排开挖沟渠,乾重活的一天能吃三顿饭,其他妇女儿童则一天只有两顿饭。因为他干活卖力,中午的时候,负责监工的小吏还赏了他一块肉,什麽肉就不知道了,只有指头大小,他偷偷藏起来准备带回去分给一对儿女。
    也不是没有人偷奸耍滑,抽几鞭子就老实了,一鞭子下去皮开肉绽,饿上一日,第二天保管老老实实的。
    累。
    实在是累,跟个牲口一样。
    鲍乐安干完一天的活,回去时几乎累得说不出话来,因为缺少牲口,都是人力开挖沟渠,可是时间不等人,南汉的水利已经有数年没有修缮,不抓紧这一两个月的时间,就要耽误春耕了。
    充实。
    十分充实。
    且感觉自己还活着,像个人那样活着。
    这个时代的人,跟现代人是有着很大差别的,你可以说他们贱骨头,但真正开始干活,并且累得半死后,鲍乐安等一众被安置的流民,才真正心里面踏实了起来。
    他们有用,有价值,不会被轻易舍弃。
    有活干,有饭吃,只要还累不死,就往死里干。
    那些监工手里的鞭子不是开玩笑的,要是完不成上面交代的任务指标,他们也得受到重罚,甚至直接掉脑袋。
    把牛马当人用,把人当牲口用。
    整个蔡龙县的范围内,牛马牲口可比人要贵重多了,它们干完活还能休息,鲍乐安等一众流民,就中午吃饭那会儿可以休息一会儿,然后便立刻开始干活,将一筐筐的泥土背到别处。
    安置流民的地方是一片破屋棚,要他们自己修缮,也就勉强能住,挡不了多少风雨。
    鲍乐安从怀中拿出一条肉乾,撕成两半,多一点的给儿子,稍微少一点的给小女儿,他乾重活,一天有三顿吃食,比家里其他人强。小女儿馋得直流口水,咬了一小口,满脸笑容道:「爹。香。」
    儿子年纪约莫十五六岁,半大小子,身体不算壮实,十分沉默寡言,唤作鲍平,他接过肉乾,喉咙吞咽了一下唾沫,然后走到了靠在墙角休息的母亲身旁,将肉乾递过去道:「娘。你身子弱,你吃吧。」
    小女儿看到后,满脸不舍地瞥了一眼手中的肉乾,又递还给了鲍乐安,送到他嘴边道:「爹。你乾重活,你吃。」
    夫妻二人对视一眼,瞬间眼眶含泪。
    老妻伸手接过肉乾,撕下一缕肉丝,又还给了长子,鲍乐安亦是如此,他摸着幼女的脑袋,声音沙哑道:「快吃吧。」
    「你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一家人分食了这只有指头长的肉乾,鲍乐安看了一眼老妻,示意她好好休息,接着起身出门,去看看附近的其他乡人。
    大家都累个半死。
    但趁着还有一点天光,几个当家的汉子聚在一起,低声说话,年纪最大的老汉有五十来岁,嘴里嚼着什麽,看了一眼鲍乐安,低声道:「这赤军起事,怕是能成。」
    一旁的其他人抬头,没有说话。
    他们懂得不多,不善言辞。
    那老汉继续道:「过去不是没有人造反,但如此行事的,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他早年也造反过,张遇贤起义时,他混入了其中一支义军。
    但那时的义军,哪里想过种地安民的事情,就是杀官杀土豪,抢钱抢粮抢女人,这边抢完了,就流窜到别处继续抢,但不管怎麽抢,都喂不饱那麽多张嘴。
    古往今来,造反了不知道多少次,还是第一次见到义军不裹挟百姓的。
    他们如今就一个字,心安。
    因为他们知道今天累死累活干得事情,明年就能让全家老小填饱肚子,至少不会饿死人。
    不抓壮丁入伍,想要加入军队还得挑挑选选,不是身体强壮有底子的一概不用,用那官吏的话来说,上面交代清楚了,要优先用『良家子』,当兵也不用黥面,罪犯更不是军队的主力。
    也不裹挟百姓去送死,这老汉当年造反时,可是拿刀逼着裹挟的百姓去攻城的,攻下一座县城都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人命在那位陛下的治下,值钱,也不值钱。
    值钱的是人口就是生产力,有人就能干活,哪里都缺劳动力。
    不值钱的是杀人也从不手软,在起义之初,还有人趁火打劫,更有各地的江湖匪类市井无赖,他们都算是身体强壮有一定武力的,以往都是收编用来弹压地方,或者编入军队,训练一番便可以打仗。
    但是赤军只管杀!
    光是蔡龙一地,就杀了上百人,一直杀到街面上看不到任何一个泼皮无赖,还活着的那些吓得跟个鹌鹑一样。
    那可是一百多颗人头啊,车船店脚牙,三教九流,不管是有帮派的,还是没帮派的,冒头就死。
    他们还以为聚众闹一闹,对方会妥协收编他们,说不得也能混个差吏当当,毕竟这些人都是真正的地头蛇,起义军打下一个县城还是得用当地人来管理的。
    但回答他们的是军队的结阵冲锋!
    也就是两个什长带着二三十人,手持刀盾长枪弓箭,一轮冲锋就把他们砍杀大半,就连青蚨帮的帮主都被乱箭射伤,还没等施展轻功身法,三五个悍卒长枪突刺,当场刺死在了大街上。
    这种江湖三流的高手,正面硬撼军队就是一个死字,这些悍卒都不算是赤军的精锐部队,只是弹压地方的辅兵。
    青蚨帮以高利贷和地下钱庄为主业,帮主街头横死,当天就被抄家灭门了。
    最大的赢家是那两个什长,听说已经升为都头了,其实就是百夫长,只不过属于地方上的部队。
    那都头据说是枪法犀利,唤作桓侯枪法,也就是三国时期张飞所用的枪法,他的出身则不太清楚,只听闻是狮相门下弟子,曾经拜在行伍高手下学习武艺。
    这些人的武功路子跟江湖门派完全不同,刀盾弓箭阵法配合,连江湖二流高手都能轻易绞杀。
    那说话的老汉自然不知晓那麽多,但他习过军中武艺,在跟他人吹牛时,忍不住道:「另一个都头练得怕是李存孝的十三太保功。」
    「据说练得大成能够刀枪不入。」
    旁边的人听得暗自咂舌,满脸羡慕,只希望自己也能有如此高强的武艺,说不定也能在军中谋一份差事。
    天色渐暗。
    一众人只是闲聊了片刻,不敢多呆,若是被巡查发现,说不定得挨一顿棍棒。
     那老汉等众人都离开后,这才小心翼翼地来到另一处。
    「查清楚了?」说话的一个长须男子,打扮像是帐房先生。
    那老汉恭敬低头道:「都摸清楚了。」
    「没有江湖匪类。」
    对面的男子点点头道:「那回去吧。好好盯着,将来保举你一个里长。」
    老汉神色大喜,恭敬行礼后告退。
    第二日。
    鲍乐安一家人天蒙蒙亮时,便爬起来干活,他领到一份粥食,喝了几口,想偷偷拿过去给一对儿女吃,被小吏看到瞪了一眼,立马慌忙几口吃完,拿着东西上路干活了。
    「中午管饭,你们的家眷老小饿不死。」
    「若是省口吃食,中午干活累晕了,耽误了正事,别怪我的鞭子不饶人。」那小吏看起来凶神恶煞。
    今日一早,有几颗人头传阅诸县,都是贪污克扣口粮被砍下的人头,还新鲜着呢。
    贼他娘。
    简直是一群杀神降世。
    这小吏今日看到送来人头的几个锦衣卫,都吓得腿肚子打颤,鬼知道这锦衣卫是个啥玩意儿啊,人数不多,也就是二三十人,直接听令于那位明王,这半个月来杀了二三十个官吏。
    听说还有宦官高手被收编,只是不知道安置在哪里。
    只要落在这些人的手中,就是死刑起跳,连县令都被抄家了。
    这些人一个个长着一张死人脸,跟木得感情一样,妥妥的刽子手,谁要是贪污被抓住了,吃了的全部吐出来不说,一身家业也要被抄得乾乾净净。
    邓肯起事之初,就要养活这麽多张嘴,前线打仗还得钱粮,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两半花。
    谁敢挖他的墙角,他就掘了谁的家。
    邓肯完全可以不管这麽多人的死活,比如说鲍乐安一家老小过冬的口粮,但他既然要做,那就做到极限,无非就是多几十万张嘴吃饭,堂堂万王之王,重操旧业,还能喂不饱他们这些人的肚子?
    杀!
    对邓肯来说,前线反而没什麽难度,南汉已经被刘鋹玩坏了,军队大多不堪一击,让这几十万张嘴熬过这个冬天,活到来年春耕收获,才是真正的难事。
    他已经对半个南汉的豪强权贵,无论是心理上,还是物理上,都一起敲骨吸髓了。
    骨髓都得给他榨出二两油来,这些油水用在别处就能活命。
    邓肯也不会无中生有。
    财富只能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在他第一波的生产力爆发出来之前,就只能靠对旧势力不断地敲骨吸髓来回血。
    几十万民众嗷嗷待哺,多杀点人算什麽事。
    邓肯觉得自己已经杀得很保守了。
    鲍乐安永远不会知道,他们这些流民拿到的救济粮,壮年劳动力每天吃得三顿饭,代价是将整个蔡龙县都肃清了一遍才换来的。
    粮食不会平白无故冒出来。
    只有等到第一次春耕收获时,这些安抚的归化民,才会变成真正的顺民。
    他们会记得是谁让他们吃饱饭。
    「县令来了。」远方传来人声。
    那是一个面白无须的中年人,看着有几分气度,他在差役护送下来到此处后,第一件事便是检查粥棚,确定没有克扣粮食后,这才满意点头,工期很赶,吃不饱,要死人的。
    他随后慢悠悠地查看这方圆十多里内荒芜田地的开垦情况。
    这不但关系到他的官帽,还关系到他的人头。
    邓肯杀得太狠了。
    他就压根不担心没有读书人为自己效力,南汉的儒生为了做官,连阉割都能接受,这还有什麽不能接受的。
    他们能舍得下吉儿,那就舍得下别的。
    这县令名叫许皓,在南汉也算是有点名声,不过却是因为一件轶事颇有名声,据说他刚刚当官的时候,恰好碰上了刘鋹颁布『阉割令』,这家伙被吓得半死,为了躲避被阉割的命运,他连夜弃官而逃,直接逃回了老家。
    但是不行。
    这件事后来被刘鋹知道了,抓做典型,于是他身边的大太监,连夜派出八百里加急,硬是闯到了他的老家,带着『御骟房』的高手,就在他的家里把他给阉割了。
    不单单是许皓,当时就连和尚道士也得一起阉割,龚澄枢是魔门中人,也是全力推行阉割政策的幕后黑手。
    在他的操控下,整个南汉的佛门道门中人,硬是被吓得外逃了不少。
    许皓在被阉割后,痛定思痛,决定蛰伏,以待时机,在赤军占领了琼州等地后,他便立刻带头归降,跟李逢吉等人一起,都算是第一批归顺的儒家弟子。
    也是因为有这些人存在,邓肯才能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
    读书人的追求就那麽些。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颜如玉已经用不上了。
    享乐少了一大半。
    只要不是很贪财的读书人,邓肯都可以重用,给名利给权位,给他们报仇,给他们青史留名的机会。
    这些人对刘鋹身边的走狗下手比邓肯还要狠。
    只要能用,那就往死里用。
    绝了根有什麽关系?
    只要能青史留名,那也不亏!
    许皓恰好就是一个不那麽贪财的读书人,他主政一县事务,只想要施展胸中抱负,他已经少了一点东西,那麽自然要争一些其他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整个南汉的范围内,像他这样的人有不少。
    因为刘鋹阉了太多人了。
    整个南汉登记在户的人口才两百多万,光太监就有一万多人。
    邓肯每打到一地,立刻便有人投奔相应,而且这些人大部分都是面白无须,其中有读书人,有官吏,有和尚,也有道士,统统都是跟刘鋹有不共戴天的切吉之仇。
    刘鋹设立的御骟房为了冲业绩,配备了上百阉割高手,可以说是某种程度上的日理万鸡。
    许皓的身影站在一处高坡上,俯视着下面忙碌的民夫。
    他明年的政绩就两点,一个是春耕秋收,一个是保境安民,这些安置的流民有多少能平稳过冬,转化为顺民,直接关系到他明年的政绩考核。
    「只要明年春耕妥当,人心就彻底安定了。」
    许皓下意识地摸了摸下巴,却突然好似想起来了什麽,满脸悲戚。
    他日义军攻陷兴王府,擒下刘鋹等人,定要上书陛下,对此人施以十次宫刑,还有刘鋹身边的那些嫔妃侍妾,统统抓来献给陛下,让陛下替他们报仇雪恨。
    呜呼哀哉。
    许皓痛失吉儿,尚在壮年,便已觉得人生乐趣不多了。
    一骑绝尘。
    有驿使送来了前线的战报,神色激动振奋,声音嘶哑道:「大捷!前所未有的大捷!」
    八百破十万。
    起义军的先锋部队已经打到了兴王府,后世的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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