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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房东惊呆。
他只是说句狠话,装牛。
就像一些人,闹了矛盾,相互放狠话,大喊我揍死你,可也仅仅是嘴上喊喊,并不真打。
“同志,我就是随口一说,你们不要抓我呀。”
“我亲戚是你们隔壁单位的,认识你们单位好多人,不看僧面看佛面。”
“我不敢了,求你们放过我。”
房东的态度越来越软,就差跪下求警察了。
警察征求丁兆红的意见,公了还是私了。
这不算啥案件,没必要走流程解决,私下解决也可以。
丁兆红看向房东,如果房东态度强硬,那就公了,如果房东态度软,可以私了。
房东双手抱拳,向她作揖,“小丁,我错了,求你给我一次机会,咱们好好谈谈。”
丁兆红告诉警察,私了此事。
警察离开。
孙大兵没离开,作为记者,报道新闻事件,不仅要报道事件经过,还要报道最终结果。
丁兆红和房东一番交谈,房东承诺,他以后做事都讲道理,不再提无理要求。
事情得到妥善解决,众人散去。
丁兆红送走孙大兵,回到蔬菜超市,和丁爱军一起整理混乱的蔬菜超市。
左邻右舍出来一些妇女,帮忙整理。
她们离开时,各买了一件衣服。
其实,丁兆红第一次在大街上摆摊时,她们就看过这些衣服,却不舍得买,她们心疼钱,不愿意花30元买件衣服。
可是,她们的家人来丁兆红超市抢东西,她们心里过意不去,就买一件衣服,当做补偿丁兆红。
“兆红,你昨天晚上为啥没来上晚自习?”丁兆红回学校上晚自习,高为民立刻凑上来。
昨晚丁兆红没来,他仿佛丢了魂儿,无精打采,做习题时老是分心。
“昨天遇到点儿事儿,没来得及回来。”
“啥事?用我帮忙吗?”高为民关切道。
“不用,已经解决了。”
高为民开始扯闲篇,聊东聊西。
他想和丁兆红多聊一会儿。
不知为什么,和丁兆红聊天,是他莫大的享受。
丁兆红提醒他,认真学习,不要说与学习不相关的事。
第二日。
市里出版的日报和晚报上,都出现了丁兆红蔬菜超市被抢的新闻。
不光有文字,还附带了一张图片,图片上是房东嚣张的表情。
日报和晚报的发行地区就是本地,县城各个企事业单位,都必须订购报纸。
下面各个村庄,以村支部为单位,也都订购了报纸。
于是,这件事很快在全城上下传开。
人们对房东的行为很不齿,有一些热心肠的人,专门找到丁兆红的超市,向丁爱军表达慰问,还进入房东家,大骂房东。
一天的时间里,有上百人来房东家,问候他全家。
房东被骂的不敢出门,把院门从里面锁上,一家人躲在家里,当缩头乌龟。
以为当缩头乌龟就没事了?
呵呵。
只能说房东很天真。
新的一天到来。
早起出门溜达的人,发现房东家门前,放着一个花圈,挂着挽联,一联写着:昧良心做坏事,猪狗不如。
另一联写着:别活了死去吧,以死谢罪。
横批:早点去死。
花圈下还有一条死狗。
房东和老伴吓怕了。
当天就传出消息,他打算把房子卖掉。
虽说目前在县城,还没有买卖房子的先例,但房东去有关部门咨询过了,个人的房子可以作为商品房出售。
房东定的房价并不高,只要3000元,就可以得到他这个四合院。
然而,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全县城的人都知道,他是昧良心的人,他成了过街老鼠,没人买他房子。
夜里,房东不敢在房子里住,和老伴去了他儿子家。
他儿子已结婚生子,在另一个家里住着。
丁兆红听到这个消息,开心地拍大腿。
虽然她找居委会申请了宅基地,但是,遇到出售的房子,她愿意买下来。
作为后世的穿越者,丁兆红深知,最保值的投资,就是买房。
她找房东,谈房子买卖的事。
房东持欢迎态度,同意把房子卖给她。
只是,房价变了,不再是3000元,而是5000元。
房东还说,都怪丁兆红,如果不是丁兆红找记者曝光他,他能安稳地住在这。
就因为记者的曝光,家不能住了,只能卖掉。
丁兆红无视他的埋怨,也不接受他要的价格。
她只肯出2000元。
她还列出原因,这房子目前属于无人问津的状态,没人想买。
结果很可能是,卖不出去,变成一座废弃的宅子。
因而,卖2000元,房东也赚了。
房东态度强硬,他宁可房子变成废弃的宅子,也不降价出售。
丁兆红撂下一句话,不降价就没必要谈,她不买了。
房东又舔着笑脸,重新和她谈价格,列出房子的种种优点,还带着丁兆红,进房子参观。
丁兆红随意地走在各个屋子里。
走到最东面的屋子,看到一扇窗户与众不同。
别的窗户是木框样式,贴着玻璃,而这扇窗户,虽是木制的,但是,没有玻璃,而是一整块木板雕刻的,有造型精致的窗花,外面贴着一层窗户纸。
颜色也与其他窗户不同,是黄色的。
带着一股厚重的历史气息。
似乎是文物古董。
奈何丁兆红不懂古董,不清楚它的价值。
不过,丁兆红知道一点,这个年代民间散落着很多有价值的历史文物。
抱着宁可犯错,不可错过的态度,丁兆红决定买下这个房子。
尽管心里有了主意,表面上她依然强硬,告诉房东,看在他诚心想卖的份上,她愿意提高价格。
房东露出喜色,问丁兆红出价多少。
丁兆红报出一个数字:2100。
她只肯多出100元。
房东脸色变得难看,他不乐意。
经过一番唇枪舌战的交锋,最终,他们各退一步,丁兆红用2500元买下这栋房子。
丁兆红把蔬菜超市这段时间的收入,还有她卖衣服的收入全部加起来,刚好2500元。
在居委会的见证下,丁兆红和房东签订相关手续。
至此,这栋房子成为丁兆红的。
房东带着儿子儿媳来搬家。
他们把能搬的全部搬走,搬不走的,则凶残地破坏,比如窗户上的玻璃,全部被砸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