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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承水茶叶取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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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顶点小说】 dingdian666.com,更新快,无弹窗!     大厅沉寂。
    有客披衲衣念咒来,来者不善。
    “道兄说笑了。”周童双手负于背后,暗地里向管家打了个手势,“看样子道兄此次是来妄造杀孽的。不过,我听说修禅的和尚遁入空门之时,都要剃去三千烦恼丝,受戒行善,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
    “可道兄长发披肩,又是初次登门便欲取我性命,若非修的不是佛,而是魔道乎?”
    “周某不才,但也懂得天地间自有浩然正气,当以手中刀除魔卫道,还人间清白。”
    周童提足,布履踩在虚空上,自指上缠绕的储物戒指里抽出一柄三尺长的金刀,刀光似红日,刀面上画有一只云鹊。
    “我认得这刀。”李仲端坐在木椅之上,就连管家悄然离去也没有阻止,他的目光如水,眸中有青灯微光,薛童的刀光映在修禅人的月白色长袍上,宛如为和尚披上了一层袈裟,宝相庄严。
    “三千余年前,人族孱弱,于蛮荒偷生,被他族视若牲畜。后来百族联盟前夕,人族最大的三个部落合力铸造了一柄金剑,金剑出炉之时,原料尚有剩余,由于鼎炉余热未散,这些原料便自发地流到炉底,冷却后自成刀形。人族先贤认为此器刀意过甚,恐有反噬之险,就欲以金剑毁金刀,不料金刀有灵,化为一只云鹊,变成一股赤色消失在天际,先贤也没能追上。”
    “后来,先贤黄帝掌金剑轩辕,刻山为城,划地为江,人族才有了中州七十二城的疆域。而这金刀,却一直未有下落。”
    周童听得此言,不由将刀尖微微抬起,多瞧了几眼。
    修禅人双手合十,念了句“阿弥陀佛”,笑道:“看来道兄不知此刀玄妙,不如借我一观,以金刀斩你头颅,也不算委屈了道兄。”
    周童于一次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金刀,刀中有乾坤,这些年来他一直以刀中意境磨练己身,也是由此,方能在道法不昌的海域里早早地度过了三灾六难,踏足知命境界。
    若非今朝登门的是一个他也摸不清虚实的知命境修士,周童也不会冒着暴露金刀的风险将其取出对敌。
    可如今他又知晓,金刀的来头太过骇人,竟是与昔日先贤黄帝的配剑一炉同生,那就更要隐瞒此事了。
    想到此处,周童以金刀划圈,画地为牢,困住了在场的所有人。
    而在这方寸间,有两道刀光袭向二人,刀光似红霞。
    其一刀斩向了带着李仲来到府邸大厅的那个巡逻弟子,将其身断,血光染红地板,比刀光更艳。
    另一刀是冲着姬夏来的,被李仲抬手挡下,只割破了袖口,留下一个半寸长的口子。
    姬夏心有余悸,将手伸进怀里,握住了木牌,另一只手对着周童作割喉状,认真言道——
    “你死定了。”
    师兄身上穿着的,那可是两百年前师兄生母替他缝制的唯一一件衣袍。
    周童一击未得手,也不再去关注姬夏这个无关紧要的小卒子了。
    毕竟,不成知命,皆为蝼蚁。
    李仲翩然挥袖挡下自己的一式刀法,缓缓起身,他摸着衣袖上的口子,面色有些不愉,抬首望向周童,却是将目光停在了金刀上。
    “金剑轩辕遇上明主,立不世之功勋,得以享人族众生香火。金刀蒙尘千载,未遇良人,却是输了一筹。”
    “我知晓,当初先贤恐你有反主之心,意欲毁金刀,此事是人族对你不起。不过,现今圣贤游历归墟海外,轩辕等圣物不出,而骨族余孽贼心不灭,你当如何自处?是寻一良人成就功名,担起守护之责,还是要背弃人族,助纣为虐?”
    周童以手指划过刀锋,却是豪言道:“道兄,我就是金刀的明主!”
    “骨族的走犬,哪来这么大的底气?”姬夏将木牌取出,抱在胸前,蹲在大厅的一个角落。他一直轻轻敲打着木牌,却不见木魁跳出来为他护身,心底不免生了怨气,就多嘴了两句。
    周童阴恻恻地笑了两声,也不否认,只是看着李仲,问道:“道兄也是这般认为的?”
    “若是道兄心中无鬼,可自割白骨,让我等一观。”李仲面色平静,伸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学过医术,续骨织皮之法也有涉猎。”
    “骨族于我有恩惠,即便是骨刻骷髅又何妨,怎的就是背弃了人族?”周童提了提手中的金刀,生了些底气,“尔等佛门又是以何辨善恶?”
    “道兄读过佛门经卷否?其上有言:戒通善恶。李某不才,只学了两百年佛法,不敢妄言何为善恶之分,只记得佛言:善恶由人,自作自受。”
    “我听懂了。”周童似乎明白了什么,“你是李家人。”
    李仲伸出手指,遥遥一指,点在了金刀侧面的那只云鹊上,言道:“人族先贤后来传下言论,金刀刀意过重,恐有反噬之险。所以告诫后人,若持此刀,则要日日明己心,切不可罪过。”
    金刀化作云鹊,自周童掌中飞出,而后又变回金刀悬在了周童的头顶。
    “周家子弟肆意横行,涂炭生灵,以致于冤魂滞岛,此乃你纵下不治之罪;你生而人族,却甘为骨族奴仆,不顾先烈荣辱,族群之恨,此乃你叛族为己之罪。”
    “先贤之志,千载不泯。”
    周童轻哼一声,罔顾佛言,还未来得及细细推敲人族大义四字,便觉得一身法力无从使出,金刀锋芒封死了他的退路,如红日悬顶,普天之下无处可逃。
    “我说过的,金刀有灵。”李仲双手合十,念了一句“阿弥陀佛”,“道兄不懂我言,善恶由人,自作自受。”
    可半柱香过后,金刀迟迟没有劈下,自刀口有赤光洒下,似是给周童披上了一层红纱。
    而周童眼前则是浮现出了一幕幕三千多年前人族在蛮荒部落生活的场景。
    他见到那个时代的人族被各族奴隶,被当做祭品挂在绞刑架上,或是被当做各族的食物,受尽欺凌,顽强而卑微的活着。
    先辈们步履蹒跚,隐忍前行着,等待着机会。他们并不怕死,但他们怕自己死的毫无意义。
    他们想让后代子孙能够抬起头,直起背,有尊严的活着。他们想让自己热爱的族群能够繁荣昌盛,千秋万代。
    然而他们中的很多人,直到死去都没有等到这一天。
    直到三千年前,百族在蛮荒边境,歃血为盟,联军尽起,直指骨族统辖的中州疆土,人族羸弱,先辈们只能冲在联军的最前沿,悍不畏死冲锋陷阵,自蛮荒至中州,血肉铺就成大道,埋骨他乡,不得马革裹尸还。
    周童瞧着与人族战士们交手的种族,似曾相识。
    他依稀记得,幼时有一日,老祖宗领着他去见了一个披着黑袍的男子,他见到老祖宗和黑袍人谈笑风生,然后黑袍人在他的右手掌心画了一道咒印。
    老祖宗说,这是骨族,是周家的朋友。而那道印记,会提高他的天资,助他知天命。
    可现在他明白了,那个藏在黑袍之下的身影,原来就是三千年前的先烈们舍生忘死搏杀的敌人。
    而自己与骨族的干系,也确实涉及到了人族大义。
    老祖,叛族了。
    他想起,周家老祖来到东海之时,并未从家中带来古籍,所以周童对于人族的往事一无所知。他不知道,在遥远的中州,在人族学堂里,夫子讲师天天都在回忆三千年前的那段流血历史,这是三岁小孩都能聊上一两句的家常。
    哪怕是现如今已然过上安逸的生活,人族也从未忘记族群之恨。
    但在周家,这一段历史却从未被人提及过。周家老祖没教过他身为人族的荣辱,只教他捡刀杀人。
    所以直到他成了知命,直到李仲寻上门来,直到金刀为他描述了那段铭刻在人族血脉中的历史,他才发觉自己的前半生,一直在与先烈英魂背道而驰。
    “这是我之过错,周童认罪。”
    周童的眼角渗出两行血泪,他的双腿跪地,目光呆滞。
    ……
    这时,管家领着一群周家长者冲进了大厅,却见到周童跪在地上,头顶悬着一把金刀。
    他们见到修禅人面露疑惑,口中喃喃着听不懂的佛经。
    然后,管家听到周童问他:“承水茶叶取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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