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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蛮荒部落有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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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顶点小说】 dingdian666.com,更新快,无弹窗!     中州以南,蛮荒之地。
    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暝。
    用这句话来形容蛮荒是再恰当不过了,此地与北边的雪原遥遥相望。不过与另一头冰山皑雪的冷清不同,蛮荒却是闹的紧。说是荒野,其实这片土地并不缺少烟火气,丛林间鸟鸣兽啼,蛇盘虫飞,偶尔抬起头,还能从透过头顶枝叶的缝隙瞧见一缕炊烟袅袅而升,那是一些不愿离开故土的人族部落,在准备着今日份的晚餐。
    这些人依旧秉承着祖上传下的生活方式,仰仗着脚下的土壤,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部落中的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没有走出过荒野,甚至有些部落已是与世隔绝,还以为人族依旧停留在三四千年的那个孱弱的抬不起头的年代。
    他们还延续着男儿狩猎女子农织的传统,上了年纪的老人会在一个寂静的深夜最后一次亲吻土地,佝偻着走出部落的篱笆,坦然地成为山林野兽的腹中食。
    这是一种因果循环,他们生来就将自己看作了蛮荒的一份子,生于此长于此,死于此葬于此。
    这里的民风淳朴,没有尔虞我诈,也无需向谁纳贡俯身。
    不过,在蛮荒的深处,除了有数百个小氏族部落扎根于此之外,更多的地盘则属于山林走兽。
    走兽以麒麟一族为尊,飞禽以大鹏一族为皇。
    千年前,骨族遗脉借道麒麟一族,自南面边疆入侵中州,姬家在洛水之畔阻敌,伤亡不可数。
    万幸的是,骨族之谋划有失,只得退守于山野间。
    而后,麒麟一族奉礼赔罪,将其三皇子送上岐山,作为人质。
    千年之后,姬家与麒麟一族的关系有所修缮,而接风城的诸位阁老更是派遣姬子玄卿镇守南面边疆,由走兽百族辅佐之。
    ……
    今夜的蛮荒,在一个距边境颇远的人族小部落中,正迎来了一桩喜事。老李家的俏丫头今儿个要嫁给老王家的那个憨小子了。
    在部落中心那块黄土地上,族人们架起篝火,围着火把欢呼雀跃着。家家户户也都拿出了熏干的兽肉,这些本是该留到过年才吃食的稀罕物,平日里可舍不得糟蹋。不过今儿个大伙儿开心,也就敞开了肚皮,顾不了这么多了。
    部落里的最长者端坐在首席,左右是结亲双方的父母。几人作为长辈,依次接过了新人双手递出的喜酒。
    酒是自家酿的米酒,这些年得老天眷顾,部落周围的那几十亩种了小麦的田地收成还不错,这才有多余的粮食用来酿些杯中之物。
    一对新人拜过天地父母,拜过蛮荒山神,接下来本该是新郎抱起新娘进屋子的流程,不过老王家的憨小子却是牵起身边女子的玉手,径直的向着一个角落走去。
    看看这新郎,固然长的是膀大腰圆,委实是一名好勇士,但瞧上去却是圆圆脑袋憨厚的很。再看那被红盖头遮住了脸庞的俏佳人,披着自个儿缝制的红裙子,身姿妙曼,尽管相貌如何看不真切,但想来是不负这部落第一美人的名声。
    不过听说这丫头强势的紧,怕是今夜之后这憨小子的生活可不好过喽。
    “师父,我成婚了。”
    憨小子名叫王周,一手拉着过门的媳妇,一手捧着一碗酒,乐呵呵的向着角落里的男子说道。
    那男子蓄着短须,紫冠玉带,金丝绣袍,显然出身不凡,即便是就这么一个人坐在石块上,也显得与这个小部落格格不入。
    望着老王家的憨小子,男子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也不要求王周跪下或是躬身行礼,就这么洒脱的一把抢过酒碗,仰头将酒水灌入了喉中。
    部落的酒混浊,入口有涩味,也不如外界的烈。但男子却是知晓,这已经是整个部落能拿出来的最好的酒了。
    “倩倩,往后你可要对这小子好一些,别再老是欺负他了,省的他老跑我这儿来告状。”男子喝罢,开始向着头戴红盖头的新娘叮嘱道。
    “师父,你总是护着他。”红盖头底下传出的声音清脆,哪怕是在师父面前也是不曾退让,“我娘说了,男人就该被女人管着,否则这翅膀硬了,也不知道会往哪飞去。”
    这一番话也不知是在说与谁听,男子见碰了一鼻子灰,也不自讨没趣,他自己不也是见着自家婆娘就没了胆吗。
    不过啊,看上去憨厚的王周这时候却是比他师父心中要明朗,急忙奉承着自家媳妇,说道:“没事的,师父,我就喜欢被倩倩欺负。”
    “你呀。”男子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却是从中隐隐见到了当年的自己,也是这般迁就着妻子。
    “去吧,春宵一刻值千金,可别耽误了时辰。”
    王周“哎”的应了一声,然后拦腰抱起娇嗔的俏佳人,在族人的哄笑中进了一间新盖好的屋子。
    族人们又围着篝火开始手舞足蹈,在为这对新人祈福的同时,也为部落来年的收成祈福。
    而角落的男子则是望着夜色,看皎月当空,看繁星点点。
    也不知妻儿可安好,文尚乖巧,轻衣礼让,想来家中应是无事。
    紫袍男子就是姬夏的父亲,姬玄卿。
    与世人所想不同,姬玄卿于蛮荒统御三十万甲士,却不是居住在军队营帐内,也非借宿在麒麟皇族的栖息地,却是寻了这么一个平凡的小部落。
    鹏鸟一族栖息在蛮荒深处的南禺老树上,三千年前拜主骨族,随之退到了南边,近些年来似是动了歪心思。
    前线,飞禽百族偶有入侵,不过双方的长生者都有所克制,并不出手,更多的只是练练手下的兵卒罢了。
    岐山距此并不遥远,以长生者的脚程,三五日也就到了。只是姬玄卿有令在身,不好脱身而去,怕会落人口舌。
    军中的耳目太多,而且都是些粗糙汉子,平日里闹得厉害,姬玄卿倒也不是不能静下心来修行,只是老瞅见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怕是自己按捺不住杀心。
    他也不是没设法子铲除过那些钉子,安上几个莫须有的罪名,调往战场最前面的绞肉机,这人命啊就是不值钱的,说没就没了。
    不过这事做的也不能太过直白,偶尔消遣一下还行,做的多了对上面也是交代不过去。姬玄卿对于这些人命倒是不在乎,但凡是对姬族有一丝垂涎之心的,死再多都是不打紧的。想必对面的主事人也是如此,否则这些年也不会连一只鹏鸟都不曾猎到。但若这死去的不是本族之人,甚至是觊觎自己的位置的势力的话,那就另说了。
    这战争,不就是一把拿来排除异己的屠具吗?
    于是乎,双方心照不宣的隔上几日便给对面送些战果,反正死的不是自己的嫡系,不会心痛。
    姬玄卿选择这个小部落自然是有原因的,这部落说大也不大,只有两百来户人家,不过祖上却是出过几个小人物,参加了那一场千年之战,也立下了不少功勋。
    也是那几个幸运活下来的老头子,无法适应城池坊市的生活,觉着还是这狩猎农耕的日子自在,便归来蛮荒,于此扎下了根。
    那几个老兵,曾在姬家先祖的麾下抗过旗。
    也是因此,这个区区两百来户人家的小部落,姓氏却是杂的很。
    姬玄卿来时,本是想代替家族祭奠一下那几个逝世的老卒,怎奈这些老卒也是顽固,享了百来年的儿孙福,就学着先人步入了山野间,葬身兽腹,连衣冠冢都不曾留下。
    要说这老卒也是身经百战了,尽管落下了一堆毛病,但经验犹在,对付一般的走兽应是不成问题的,活着也不会成为儿孙的负担,怎么就这般急切的寻死呢?
    部落中的长者解答了姬玄卿心中的疑惑,原来是这些老卒夜间睡下,刚闭上眼,耳边就全是以前那些袍泽的声响,也时常梦见同伴挡在自己身前的情景,他们早该见惯了刀光剑影碎骨残肢,却不想这战中的一幅幅画面成了心中的梦魇。
    他们觉得心中有亏欠,他们早是该陪着那些袍泽一块死了去的,这会儿多活了百来年,也是够了。
    这些老卒啊,真是一群可爱的人。
    姬玄卿举起酒碗,将其洒向了土地,这一碗酒,该是敬这些先烈的。
    再说那李倩倩和王周,则是姬玄卿闲时收下的一对记名弟子,他寻过了,整个部落也就这两根好苗子。
    他倒是没想过要带着二人回姬族,只是纯粹的看着这对冤家讨喜,这双妙人该是属于蛮荒的,外面的世界或许也并不适合他们。
    给这个小部落添上两名能拿的出手的修士,在乱世中也就能多一分传承下去的希望,他姬玄卿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部落中的人并不知晓姬玄卿的身份,只当他是祖先旧友的后人,这两百多户人家也算不上富裕,不过养一个闲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化名青玄的姬玄卿偶尔也跟着部落里的狩猎队进山捕猎,虽然没有动用灵力,但是以他长生境的肉身,应付些不曾启灵的野兽还不是手到擒来。
    这也是李倩倩和王周二人愿意拜在他门下的原因。
    这时,有汉子喝醉了,嚷着大嗓门,搂过姬玄卿的肩,开始称兄道弟起来。
    姬玄卿也不在意,平日里可是难有这种场合,这些汉子看上去五大三粗,却是胆子小的很,在见识过姬玄卿的本事之后,偶尔谈上几句客套话也是要矮上三分语气。而且,这些汉子还个个的都听家中婆娘的话,怕老婆的紧,也不知这是不是自祖上便传下的美德。
    姬玄卿在军中呆了这么久,为人处世多少也沾上了几分军队气息,也不作态扭捏,随着大汉一同加入了一场男人之间的较量,猜拳吆喝着,大碗喝酒,大口食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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