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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慌四顾,犹如惊弓之鸟,“这荒山野岭哪来的女子?那个力气还大得惊人,你说她……该不会是鬼吧!”
郑爱娥刚刚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头发被削掉小把,心情十分不爽,走了一小会,就听到罪魁祸首在骂自己,好啊这俩个混蛋之前还追着她砍,她都没说什么呢!
心底的火被彻底点燃,化作熊熊怒焰,新仇旧恨垒一起,她决定让那两个尝尝厉害。
郑爱娥鬼鬼祟祟踮起脚绕到两人后面,以手敲晕了他们。
然后把人扒得光溜溜,只留一条底裤,又拿绳子将两人绑起来,她憋着气,她可记仇了,一定要出出这口恶气!
怎么做好呢?
郑爱娥摸摸下巴,转了转眼珠子,突然笑起来,露出甜甜蜜蜜两个酒窝,她从火堆里挑选了块木炭,在其中一个身上写‘叫你勾饮我男人’,另一个嘛就写‘叫你勾饮我公公’。
干完坏事,她心满意足拍拍手,然后将人吊起来。
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的同伴很快就会找来,然后看到这一幕。
郑爱娥想到即将发生的事情,捂住嘴忍笑,又东翻西扯,把两个坏蛋包袱里东西没收,金疮药,一坛烈酒,一包针线,三天的干粮,还有个小陶罐,对还有衣服,通通摸走!
这一趟出来简直大丰收。
郑爱娥犹如老鼠掉进米缸,两眼放光,哪里还记得其他不开心的事情。
她扛着战利品往回走。
臭小子一个人待在山洞,外面有追兵有野兽,他还是个病怏怏的,她不是很放心,没多在外逗留,就返回山洞。
不过话说回来,心情好,运气也就跟着好了。郑爱娥一边往回走,一边处理沿途的痕迹,在路上看到一块圆润饱满的大石头,浑然天成,巧夺天工,她伸手粗粗量过,很是兴奋,忙把包袱挂在身上,双手抱了大石头回去。
不仅是好看稀奇,更重要的是,这块大石头刚好能卡住山洞口,这样的话,她外出时怼上,就不担心臭小子遇到麻烦了,躲在里头,追兵就是再搜,也不会察觉异样。
是的,郑爱娥短时间内不准备走了。
有一句话叫做: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且不说他们身上没有符文,没法进城,没法去医馆看病,就那伙人的架势,周围肯定不止这几个人搜查,这又是一道风险。
最后,臭小子的伤也不支持他远距离迁徙。
她会苟到最后,苟到一切尘埃落定,才带着人离开。
……
回到山洞里,一切如常。
郑爱娥微微松了口气,可算是没生出意外,又去附近河道打了水回来,没有盛放的容器,她直接找了块两尺高的石头,挠挠头,徒手掏初一个石缸。
最后她把大石头抵到山洞口,只留下一道小小的口径。
做得越多,心里面越安定。她用缴获的战利品,给家里可怜巴巴的小老头炖野山参喝,听说挺补人,多补补吧。
熬着熬着,她饿了,翻了块冷硬干巴的饼子,一边嚼嚼嚼,一边看火。
旁边的人还在沉睡,呼吸平稳,睡得安安心心。
郑爱娥定定看着,成婚这么久,她头回这样仔细地端详他的面孔。
邺良毋庸置疑生得极好,肤色白皙如雪,五官甚是精致,可却不是那种浓眉大眼、面若刀削类型的美男子,他年少隽秀,眉眼、鼻梁、嘴唇组合在一起,给人的感觉却是极淡的,安安静静躺在那里,像风,像云,像烟,即刻便能羽化登仙,随时随地飘离人间。
还有,他平日里看着成熟稳重,什么都知道,什么都能拿定主意,实际上,年纪比她还小些,是个将满十八的小少年。
她摸摸他的头,小可怜呀。
陶罐里不知炖了多久,参汤独有的药香铺散开来,霸道地充盈在整个山洞之内,郑爱娥直觉差不多了,轻声把人叫醒,小口小口喂他参汤。
邺良休息了会,又喝过参汤,精神好了许多,郑爱娥能明显感知到,他的状态正在慢慢好转。
夜半时候,外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