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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3章 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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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秒记住【顶点小说】 dingdian666.com,更新快,无弹窗!     直到五千年后,五万年甚至五千万年后,只要人类仍然存在,这种故事就永远都会无穷无尽的继续出现。
    英雄美人的故事自古以来,他们的传奇几乎是一样,就象中秋节的月饼,都是圆的,风味却都各不相同。
    每年过中秋节,每过中秋节也都要吃月饼。每次吃月饼的人心境都会和以前一样吗?
    一千一万个,一千千一万万个绝不如此!
    每一个英雄都有不同的际遇。
    每一个美人都有不同的命运,所以,每一个英雄美人的故事看来相似,但实际上却有一定程度的差别。
    那就像是每个人的脸孔和屁股都不相同的道理一模一样。
    世间上不但没有绝对相同的两张脸孔(即使孪生胎也有分别,不过差别较少而已)。同时,连每个人的屁股也是绝不相同的。
    脸上是每个人都必须展露给别人瞧的部份。
    而屁股则刚好相反。
    但无论是可以给人看见的部份也好,绝不能给别人看见的部份也好,每个人所拥有的,都与别人所拥有的并不一样。
    故事即将正式开始。
    故事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很冷。
    冷风。冷雪。
    冷冷的脸孔。
    还有冷冷的一战……
    雪如鹅毛,漫天飘舞,一辆寂寞的马车,正望北而行。
    雪虽已停了,迎面呼啸的北风,仍然像无数的刺针,森冷得令人难受。
    这里是冰封千里,可以冻脱鼻子的格里乌滋。
    格里乌滋距离京师最少有八千里。
    在八天之前,穆乘风还在京师城内的宝庭轩吃刷羊肉,喝来自波斯古国的葡萄酒,但现在,他除了几块比冰还硬,比雪还更淡而无味的大麦饼之外,他唯一可以吃喝的,就是迎面而来的北风,和风中夹着的飞雪,冰碴子。
    他的腿已被连日的寒风冷冻得又红又肿,脚上还长出了两颗讨厌的冻疮。
    他以前一直都以为脸上的暗疮最讨厌,但现在他才知道大谬不然。
    穆乘风他现在全身上下,由他的脸孔一直到脚跟,都找不见任何一颗暗疮,但是冻疮却冒出了两颗。
    如果两百颗暗疮可以代替这两颗冻疮的话,他一定会选择前者。
    但比起赶车的老尉迟,他脚上的冻疮又似乎太少了。
    老尉迟不算太老,最少他自己还认为自己很年轻。
    但别人称呼他老尉迟,他也并不反对,因为他姓尉迟,却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而他今年已差不多七十岁。
    有些人还没五十岁,就觉得自己老了,应该休息下来,安事晚年福。
    这些人的老,是在心,而不是在人。
    但老尉迟刚好相反,也许那是遗传性所使然。
    老尉迟他的父亲在八十八岁那年,还在边疆的沙场上挥刀杀敌,而且,居然还是个打头阵的先锋将军。
    虽然他一辈子都没有参军,但在江湖上,每逢发生严重的纠纷,只要老尉迟在场,他就会第一个站出来讲话。
    他是替“正义”二字讲话,从不向恶势力低头。
    这种硬骨头所结识的朋友当然不少,但他树立的仇敌却也更多。
    这种仇敌满天下的人,本不该活得很长久的。
    但他仍然活着,而且精神还是和四十年前同样充沛。
    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头发早巳灰白,脸上的皱纹也一天比一天更多,更深刻。
    现在,他也和穆乘风一样,脚上冒出了可恶的冻疮。
    他不但脚冒冻疮,连双手也冒出了好几颗。
    幸好老尉迟不在乎,这一点冻疮对他来说,堪称小意思而已。
    昔年他在长白山老参峰下,被长白十妖布下毒箭阵,困在一个冰洞中。那时天气极是严寒,而他又已受了重伤,以为必死无疑,但他仍然没有发出半句呻吟,更绝不投降。
    但结果,他居然没有死。
    他没有死掉,但长白十妖却反为统统死掉。
    老尉迟大难不死,是因为他有一个朋友冒着生命的危险救了他,而这个朋友与他也只有一面之缘,
    交朋友是很奇怪的事。
    有时候相识了好几十年的朋友,彼此并不一定互相了解,更谈不上肝胆相照这四个字。
    当危难来临的时候,这种朋友最大的本领就是一拍屁股孙行者般一个斤头就溜到十万八千里外。
    朋友是死是活,一概不理。
    每个人都这样自私、不讲义气的。
    男女之间,常有一见钟情。
    人与人之间,也常有一见如故。
    老尉迟大难不死,全凭郎枪冒死相救的。
    而郎枪也就是穆乘风的父亲。
    大麦饼又硬、又无味,它唯一的好处:就是只有一个“大”字。
    这种麦饼,平时就算三天吃一个都吃不完。
    但穆乘风好像真的饿了,平时三天都吃不完的大麦饼,他现在一口气就吃了三个。
    他吃得并不正常。
    他吃的次数很少,但每次吃的份量却极多。
    老尉迟当然知道这种麦饼很难下咽,但自从两天前他们的粮食用罄之后,他们唯一还可以充饥的就是从一个穷乡僻壤里买回来的大麦饼。
    但穆乘风没有埋怨这种麦饼不好吃。
    麦饼再难下咽,也总比吃树皮好得多了。
    穆乘风挨过苦,更挨过饥饿。
    虽然近年来他已很少再挨饿,而且经常尝尽各地的佳肴美酒,但昔年吃树皮、喝老鼠血的惨痛日子,他还是没有忘记。
    永远都不会忘记。
    大麦饼也快吃完了。
    连穆乘风都感到有点奇怪,这几十个大麦饼是怎样被自己的肠胃消化的。
    他们是否快要挨饿呢?
    那倒不然,因为马车已来到了格里乌滋最大的一个城市。
    雪城。
    雪城以雪为名,但最吸引穆乘风的绝不是雪。
    无论是准在雪地中渡过几天吃大麦饼的滋味,他最希望见到的绝不会是雪。
    他脑海中凝想着的,是一锅热腾腾的雪蛇羹和芳香扑鼻的雪梅酱爆鸡。
    这两种食物他在五年前尝过,地点就在雪城内最有气派的雪梅楼。雪梅楼不但菜烧得好,自酿的雪城一品香,更是世间难求的好酒。
    马车向前行驶,雪城的轮廓已历历在目。还有一个小小的山坡,再走半里雪路,他就可以坐在暖烘烘的雪梅楼内,享受着已久违八天的佳肴美酒。
    老尉迟仿佛也知道了穆乘风的心意,马车的速度陡地开始加速。
    小小的山坡瞬即驶过。
    但就在此际,一阵马嘶声响起,马车突然静止不动。
    穆乘风在车厢内,淡淡的道:“是不是前面出现了障碍?”
    老尉迟冷冷一笑,道:“前面有八条狗。”
    穆乘风道:“好狗不挡路,它们是不是好狗?”
    老尉迟摇摇头。
    “不是好狗,是野狗。”穆乘风淡淡一笑:“这么冷的天气,它们不躲在狗窝里,可能肚子真的有点饿了。”
    老尉迟道:“想吃人的野狗,俺也不是第一次遇上。”
    穆乘风道:“我知道你宰狗的手段,比喝酒还爽快。”
    老尉迟哈哈一笑,脸亡已发出了红光来。
    “俺现在就去宰掉那些野狗。”
    山坡下有一条笔直的路,可以直通往雪城。
    虽然路上积满厚厚的冰雪,但路面宽阔平坦,从这里到雪城,只不过是片刻间的事。
    可惜他们的马车遭遇了障碍。
    阻碍马车前进的当然不是八条野狗,而是八个人。
    这八个人的年纪相差不远,年纪最大和最小的相差都绝不超过十岁。
    他们都很年青,但睑上的神态都同样骄傲。
    虽然他们的脸上都落满了雪花,但他们的眼睛,却比远方吹来的冰碴子还更明亮。
    老尉迟显然从来没有见过他们,但从他们的站立的姿势、方位,他已看出他们布下的是一种奇门阵法。
    老尉迟下了马车,第一句话就问对方:“你们八个人总共有多少颗脑袋?”
    他的声音亮如洪钟,但更令人怵目的却是他腰间斜插着的两柄利斧。
    这两柄利斧虽然有缺口,但却比世间上绝大多数没有缺口的斧头都更锋利。
    这是魔王斧,也是老尉迟的父亲遗留下来给他的唯一财产。
    当老尉迟第一次接触到魔王斧的时候,这一双斧头已有缺口。
    这一双利斧本来也并不是老尉迟父亲之物,而是潼关十大魔王寨的镇山之宝。
    现在,十大魔王寨已荡然无存,魔王斧也成为老尉迟的武器。
    魔王斧以前是属于魔道高手的。
    它以前砍杀的人,最少有一大半是死在“冤哉枉也”情况之下的。
    但自从魔王斧落在老尉迟手上之后,他敢说,从未杀错过任何一个死在斧下的人。
    老尉迟并不嗜杀。
    但杀人并不一定是主动的,有时候被动杀人的机会远比主动杀人的机会更多。
    一一“你们八个人总共有多少颗脑袋呀?”
    这句话说的挑衅性相当强。
    但最初引起挑衅的并不是他,而是这八个神态骄傲的年青人。
    他们的骄傲,也许是师父传授给他们的其中一项“绝艺。”
    他们的师父,比他们更骄傲。
    而且骄傲得近乎像个疯子。
    老尉迟的话说出后,天地间的杀气更重。
    他们的回答,是“十颗。”
    八个人居然会有十颗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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